索赔450万元!富德产险遭原总经理起诉 此前高层罕见集体被免职******
中新经纬2月3日电 (李自曼 魏薇) 1月30日,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德产险)发布了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据报告显示,在未决的重大诉讼中,有一起诉讼方为罗桂友的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标的金额、估计损失金额均为450.25万元。
罗桂友曾任富德产险总经理。2022年6月,富德产险发布公告称,免去龚志洁富德产险董事、董事长职务,免去罗桂友富德产险董事、总经理的职务。彼时,将帅同时被免的消息震动业内。
对于上述劳动人事争议、公司将帅同时被免的具体原因以及其他业务经营方面的问题,中新经纬联系富德产险。富德产险表示,由于公司目前一些安排暂未确定,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450万或系2倍赔偿
董事长、总经理、总精算师皆空缺
2022年6月21日,富德产险连发3则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决定免去龚志洁董事、 董事长职务,免去罗桂友董事、总经理职务。
将帅同期被免职的情况在保险行业并不多见。公开资料显示,罗桂友自2015年6月担任富德产险董事、总经理,在富德产险任职已有7年。
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在未决的重大诉讼一项中,有一起诉讼方为罗桂友的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标的金额、估计损失金额均为450.25万元。
450多万的赔偿金如何得来?是否合理?
北京升才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晓玲对中新经纬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单位可以单方辞退劳动者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第三十九条之外的情形,除非是劳动者自愿申请离职,单位无论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闫晓玲表示,如果单位没有按照上述事实或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本案中被辞退员工属于高管,若在公司任职7年,薪资比较高的话,计算补偿金或赔偿金及其他损失,金额计算虽达450万,但能否得到支持则需要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看劳动者、单位是否存在上述过失的法定情形,以及损失证据是否充分,具体结果有待裁决。
有业内消息称,2022年6月,富德产险实际免职了三位高管,除了龚志洁和罗桂友,富德产险原副总经理、精算负责人朱君平也在被免职之列。三位高管被免职的背后原因或系踩雷信用保险业务。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富德产险在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开展银河国际融资性保证险业务时存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情况,涉及保费金额1573.73万元,朱君平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于上述情况,中新经纬向富德产险核实。富德产险表示,由于公司目前一些安排暂未确定,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在多名高管被免职后,富德产险于2022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并明确了公司临时负责人为李春彦。不过根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李春彦已不在其披露的高管信息之列,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精算师皆为空缺状态,董事、监事一栏各三人。
连年亏损,信保业务遗患待解
人事变动的背后,富德产险经营业绩并不乐观。
根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2年4个季度,富德产险累计实现保险业收入11.03亿元,同比下降56.12%;净利润亏损约2亿元,较去年同期亏损扩大约1.76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59.8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66.12%;本年度综合成本率达到131.43%。
公开资料显示,富德产险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资本为35亿元。从业绩表现来看,该公司长时间处于亏损状态,成立以来仅2015年、2017年实现净利润为正,其余年份皆为亏损状态。近五年,2018年至2022年,富德产险累计亏损约12.56亿元。
从业务发展看,2015年,富德产险着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使得这一险种迅速跻身该公司第二大险种。此后,该公司保费规模在一段时间内出现持续增长。随着信用保证保险风险暴露,富德产险业绩开始下滑。
2019年,富德产险保证保险保费收入规模缩减至0.56亿元,退居为该公司第四大险种,承保亏损6.39亿元,成为富德产险亏损最严重的险种并招致一系列投诉。2019年也成为目前富德产险亏损最为严重的年份,净利润为-6.68亿元。
天眼查平台显示,截至2月3日发稿前,富德产险保证保险的合同纠纷案件多达2418件,成为该公司被投诉最多的险种。
截至目前,富德产险多款保证险已被停售,但其历史遗留问题仍待解决。
富德产险在其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公司现阶段可能面临的风险时指出,保险风险方面,主要是存量信保业务和延保业务的保险责任。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国代表呼吁国际社会继续支持伊拉克打击恐怖主义******
中新社联合国2月2日电 联合国安理会2日举行伊拉克问题公开会。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戴兵在会上呼吁国际社会继续支持伊拉克打击恐怖主义,肃清“伊斯兰国”等恐怖极端势力,防止其回流蔓延,巩固来之不易的反恐成果。
当天,联合国秘书长伊拉克问题特别代表亨尼斯-普拉斯哈特作通报。她表示,约三个月前,伊拉克国民议会选举产生新一任总统并确认新一届政府构成,结束了长达一年多的紧张局势、政治不和与权力较量。她敦促伊拉克政界把握机遇期,处理好腐败、安全、社会发展、公共服务等问题,让这个国家彻底摆脱不稳定与脆弱的循环。
戴兵发言说,当前,伊拉克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恐怖残余势力仍在不断发动不对称袭击,造成包括平民在内的人员伤亡。联合国收集“伊斯兰国”在伊罪证调查组要尽快向伊拉克移交所收集证据,助力伊拉克根据本国法律将恐怖分子绳之以法。中方欢迎伊拉克持续推进叙利亚霍尔营地内伊拉克公民的遣返和安置工作,敦促有关国家像伊拉克一样负起责任,尽快推进在伊外国恐怖作战分子及其家属的甄别和遣返。
戴兵表示,根据秘书长报告,战争遗留爆炸物和简易爆炸装置持续造成伊拉克平民伤亡,是伊拉克儿童伤亡的主要原因。这些爆炸物很多都是二十年前战争留下来的,当年发动战争的国家应该主动站出来,在帮助伊拉克扫雷、援助受害者等方面拿出实际行动。
戴兵说,伊拉克的和平离不开稳定的地区环境。中方多次强调,伊拉克不是地缘争夺的博弈场。中方支持伊拉克同地区国家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共同应对跨境挑战。中方呼吁有关各方尊重伊拉克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通过同伊拉克政府开展合作的方式解决自身安全关切。
戴兵说,过去几十年,伊拉克饱受战争冲击,人民历尽苦难。国际社会应当积极帮助伊拉克重建基础设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联伊援助团)等联合国在伊机构要把资源和精力更多投向伊拉克人民最需要的优先领域,按照授权和彼此分工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工作队的作用。今年是联伊援助团成立20周年,有必要以此为契机,在征求伊拉克意见基础上,对联伊援助团工作和绩效进行系统总结和评估,并就特派团中长期前景进行认真研究。
戴兵说,中方将继续坚定支持伊拉克维护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将继续支持伊方开展经济重建,帮助伊方恢复工业、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为伊拉克长治久安、为地区和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完)